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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16年04月22日 信息来源:兵团编委办公室 编辑:兵团编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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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编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是全面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发展新体制的基本要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定时期内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这类单位政事不分、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效能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不适应简政放权、依法行政、规范政府治理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为稳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