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师市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师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均衡发展,按照“团场公立医院师办师管”的原则要求,师市编办严格核定标准,以各团场医院、卫生所现有医护人员及辖区人口基数为基础,对各团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测算,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结合实名制系统,多次与卫生局交流座谈,并深入团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进行调研,进行全面摸底统计。
二是严控总量,统筹使用。在兵团编办核定的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制总额内,结合各团场实际情况,在师域范围内统筹分配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并报兵团编办备案。
三是科学核定,动态调整。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即结合各团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不同现状综合考虑,对各团场医院、卫生所编制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优化师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编制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