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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稳步推动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20年04月03日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编辑:韩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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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

       按照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编办牢牢把握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聚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政企不分、事企不分问题,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有效推动全区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落实落地。

  一是准确把握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切实做到目标一致、行动统一。牢牢把握改革规律特点,系统谋划改革方法路径,进一步坚定了扎实推进改革的步伐。科学分类、明确标准。指导各级编办对全区事业单位的类别进行了合理分类。全区共甄别划分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占比92.3%,完成率稳居全国前列。加强协作、凝聚合力。自治区机构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分工实际,切实履行职责,对改革涉及的党的建设、机构编制、国有资产处置等工作所涉及的政策、办法都进行了深入研究,逐一细化提出了解决方案,确保了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各项举措不断落实落细。严格制度、扎紧入口。全面冻结经营类事业单位新增机构编制事宜。在人员流入方面,坚决扎紧入口,收回全部空余编制,并不再受理“公开招聘计划”。在人员流出方面,畅通减员渠道,坚持“退一收一”,保证人员只出不进,切实为改革实施缓解人员安置压力创造了有利条件,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是准确把握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难点,切实做到区分情况、分类施策。紧盯改革的难点堵点,突出问题意识,强化问题导向,深化举措措施,进一步坚定了改革攻坚克难的决心。改革不搞“一刀切”,不求“齐步走”。针对部分经营类单位市场竞争力低,改制意愿弱的问题,不一味的强制推动转企改制,而是着重指导各地采取剥离经营职能后与其他事业单位整合、转为公益服务机构或合并为企业集团等方式推进改革。比如,通辽市扎鲁特旗通过开辟新的就业岗位,将现有工作人员安置到新设立的事业单位,妥善解决了单位改制意愿弱的问题。在思想上拧成“一股绳”,行动上卯足“一股劲”。坚持把思想动员工作作为改革的重要前提和关键环节,对于具备转企改制条件,但职工主观意愿薄弱的单位,通过对相关单位开展集中调研,在摸准查清情况的基础上,指导地方在最大限度内提出保障涉改人员利益的改革方案,对方案事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方面耐心细致的做好了解答工作,切实将干部职工的思想认同转化为了行动自觉,自觉做到衷心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注重为单位“解顾虑”,为改革“添动力”。对于部分单位有转企意愿,但因退休人员包袱较重而放弃转企的,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资产进行全面评估。对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的社保费、丧葬费等改革成本进行全面测算,并从评估后的净资产中预留资金作为优先支出,不仅保障了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为单位推进改革扫清了顾虑。 

  三是准确把握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路径,切实做到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坚持创新改革方式方法,切实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进一步激发了改革创新的活力。创新人员安置方式。对于撤销机构的,原则上将人员安置到同一主管部门所属经费形式相同的事业单位。对于安置确实困难的,允许经营类单位人员“逆向流动”到同一主管部门的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自治区党委编办也正在积极探索对于经营类单位分流人员在全域内、跨部门统筹安置事宜,以进一步拓宽人员分流安置渠道。创新机构改革方式。对于存在债权债务的,在职人员无法分流的事业单位,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采取债权债务和在职人员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并对其赋予新的职能的方式推进改革。同时,也注重转化思维方式,通过将事业单位转为其他法人的方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指导。自治区政府将各地改革进展情况纳入政府督查的专项内容,作为重点工作督促推进。各盟市委编办按季度对本级及所辖旗县(市、区)改革进展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每年年底前,自治区党委编办都会对各地当年完成情况向全区进行通报,以推动全区形成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先进的浓厚改革氛围,有效实现了我区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深化、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