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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三管齐下”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综合执法模式

发布时间:20年06月11日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编辑:勾燕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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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将基层综合执法改革与镇(街)机构改革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坚持重心下移,统筹执法资源,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加快构建简约高效镇(街)综合执法模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坚持重心下移,实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镇(街)现有执法资源和站所,进一步拓宽执法领域,推动城市管理、劳动监察、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和计生监督、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下移,设立镇(街道)综合执法队,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违法行为等职责,实现了镇(街)一支队伍管执法。

  二是坚持力量下沉,强化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为破解体制不顺、力量不足等基层执法难题,实行执法队伍人员派驻制,在镇(街)城管执法中队基础上,将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等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相关人员派驻到各镇(街)综合执法队,由镇(街)统筹使用,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三是坚持健全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建立完善执法清单制度,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推动区级相关部门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限委托镇(街)综合执法队,并结合镇(街)权责清单梳理工作,制定镇(街)执法事项目录。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与未纳入镇(街)执法体系的其他执法领域建立完善执法案件移送、协调协作等机制,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