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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党委编办积极推进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发布时间:23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兵团第十二师党委编办 编辑:李乔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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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庞少龙

十二师党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编委印发的《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围绕明确报告主体、规范报告内容、发挥报告作用,积极推进机构编制年度重要事项报告工作。

一是明确报告主体。师党委编办作为机构编制重要事项报告主体,既是动议部门,更是抓落实、抓执行的职能部门,一肩挑两头,一方面主动向上级编委、同级编委报告机构编制重要事项,另一方面负责对同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机构编制报告的管理,有效防范个别部门在执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时跑偏走样。

二是规范报告内容。加强报告规范性,细化报告内容,制定报告参考模板,共设置7个方面24项具体事项,对照《实施办法》,依托实名制管理平台,结合已掌握的问题清单,逐一审核、甄别报告材料,对错报、漏报、不符合报送格式等情况,给予分析指导后要求补报或重报。

三是发挥报告作用。通过报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部门、本领域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7项重要事项,使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主动性、积极性明显提高,“编制就是法治”成为广泛认同并自觉遵守的观念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