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近日,第八师石河子市党委编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再次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
新修订的《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中,新增第一百三十四条专门对“擅自超出‘三定’规定范围调整职责、设置机构、核定领导职数和配备人员;违规干预地方机构设置”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可以采取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纠正等处理措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坚持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党的纪律监督之下,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释放了机构编制纪律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
学习过程中,师市党委编办全体党员干部静下心来,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进一步深化了对《条例》的全面理解把握,推动了《条例》入脑入心。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编办主任李小新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将相关纪律要求落实到机构编制工作全过程,要把《条例》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以实际行动推动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和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