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十二师在事业单位改革中先行推进生态环境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机构队伍建设,撤销师环境监测站和师环境监察支队,组建师生态环境监测站(师污染源监控中心)和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了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整合了环境保护和国土、农业、水利等部门相关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执法职责,统筹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建立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构建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推动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十二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