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根据兵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登记问题整改相关要求,师市党委编办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清查存在问题,研究拟定整改方案,印发自查整改通知,“三举措”大力推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问题整改工作。
全面推动部署。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严格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做好师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对拒不整改、瞒报、漏报自查问题的单位,要进行通报。
严格督促检查。印发《关于对师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开展自查整改的通知》,针对师市事业单位登记中存在的是否设立登记、是否需注销登记、登记事项是否需要变更等重点问题,组织师市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填写《法人登记情况自查清单》报送我办,持续做好沟通协调、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
强化责任落实。为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登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各举办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组织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明确监管职责任务,汇总和核查事业单位自查情况,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实施。同时与组织部、财政局等部门对接,就人事任命,开办资金等问题进行沟通,提高登记整改效率。通过压实事业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举办单位的监督管理责任,形成上下贯通、各负其责、有效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成效。自工作开展以来53家事业单位落实了登记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