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事业单位规范运行,第四师党委编办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高效服务的理念,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着力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运行。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指导。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学+自主学”等多样化学习方式,通过电话、QQ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学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不断熟悉业务流程,帮助各单位适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
二是主动提升服务质量。建立登记与机构编制事项联动机制,提升主动服务质量,实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无缝衔接,在印发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等文件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事业单位办理登记事项变更,从源头上把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关口,实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与登记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
三是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推行简易注销,制定办事服务指南,统一规范申请材料,最大限度精简注销环节、减少报送材料,对因合并、分立且权利义务有承接的事业单位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实行简易注销程序。
四是夯实高效服务能力。实行“不见面办理”,对办理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群团赋码等事项,在线上提交审核材料,纸质材料可通过寄送方式送达;实行“容缺受理”,认真梳理“容缺”申请要件,对申报材料存在个别欠缺、不影响后续审查和判断的,在遵循“依法行政、合法审批”的基础上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在与申请人签订书面承诺书、按规定时限补全的前提下,完成事业单位登记服务。